伍 奕
摘要:人力资源因素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因素之一,供给侧改革有助于平衡各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责配置,与现行劳动立法具有契合性,为劳动法治建设提供了机遇。目前,劳动法领域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供给侧改革的障碍,存在对劳动法的认识偏差,劳动关系的稳定性与灵活性不够协调,管制与自治失衡,集体劳动关系、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领域的法治建设滞后。应对供给 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引导对劳动法的认知,对劳动合同的期限及劳动合同解除制度进行修订,协调劳动关系的稳定性与灵活性。完善调整集体劳动关系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有关就业促进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立法,从而满足供给侧改革对劳动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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