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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国老年人权益保障研究高端论坛在我校举行
发布时间:2019-11-15 编辑:法学院新闻中心 浏览: 6581次

第二届中国老年人权益保障研究高端论坛11月9日在文治六楼会议室举行。论坛由我校老年人权益保障研究中心和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主办,来自全国的专家学者们齐聚一堂,就“养老事业中的政府责任研究、老龄事业法治化和普惠制养老”等议题进行深入研讨。

与会人员合影

开幕式

开幕式由我校老年人权益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王广辉教授主持,学校副校长申祖武、中国老龄协会一级巡视员曹健致辞。申祖武副校长首先向各位专家学者莅临会议表示欢迎。他指出,人口老龄化是党中央高度重视、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在时代的感召下,我校始终与国家发展同向同行,凭借经管法专业优势,成立老年人权益保护中心并举办高端论坛,取得了丰硕成果。希望专家学者畅所欲言,为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事业建言献策。曹健巡视员高度肯定各高校专家学者为研究老龄化相关法律问题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并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这一工作的领导和专家致以敬意。

随后,曹健巡视员围绕推进新时代老龄事业与产业发展作了报告。他指出,老龄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和未富先老已成为当前老龄化发展的基本态势。老龄产业政策表现出巩固居家养老地位、加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更多发挥市场作用、大力发展智慧养老服务的趋势,老龄服务专业化、连锁化以及同国际接轨的进城明显加快。他提出以健康养老为重点发展老龄产业的几个着力点:一是为健康生活方式发声,强化健康管理;二是增强康复护理服务供给,突出服务功能;三是净化健康产品市场,引导老年人正确认识健康保险;四是加大健康养老的科技含量,破解人力资源不足的难题。

养老的国家责任专题讨论

养老的国家责任

接着,学者们围绕“养老的国家责任”进行了讨论。湖南女子学院社会发展与管理学院屈振辉副教授提出当代我国老年立法的三重动力:其一为中国孝老传统的法律化,其二为社会法的兴起使得社会问题以社会法的形式解决,其三为产业法的进入使得立法可以从经济角度切入。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吴丽萍副教授介绍了“互联网+智慧社区养老”的试点情况,并指出老龄政策要落实在标准化立法、建立平台信息共享和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等方面。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汪地彻副教授认为,做好老年法配套立法工作,应先清楚界定其配套法规的性质内容和老年权益的范围。我院博士研究生刘良志以行政给付为考察视角,探讨了从行政给付的对象、程序等方面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的途径。我院硕士研究生李宏俊阐释了养老产业发展中“官办与民办结合”的二元结构,指出应当细化监管责任,构建以政府行政监管、行业协会监管和养老机构内部监管结合的多元监管机制。

我中心主任徐智华教授主持第二环节讨论

老年人的权利与保障环节学术讨论

 

以“老年人的权利及其保障”为主题的学术交流环节由我校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主任徐智华教授主持。王广辉教授在报告中指出,当前养老责任主体是家庭、社区、政府三位一体,我国可以通过国家统一立法及地方分别立法的方式对养老服务相关问题进行明确规定,并对养老实业兴办及政府管理养老机构的方式进行法律规范。曹燕教授重点对养老服务产业中的护理人员的资质及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探讨;她认为,对护理工作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动能力鉴定和权利保障的管理需要通过立法系统加以规范和管理。青岛大学法学院朴成日副教授对日本当前侵犯老年人的犯罪状况进行了分析,总结了日本防范侵犯老年人犯罪方面的实践成果。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刘传刚副教授、硕士生李楠的论文交流是对老年人退休的权利义务属性进行了体系化分析,明晰我国老年人在保障基本经济能力独立的目标之下,如何在理论层面与老年人权理论形成逻辑自洽,从而为我国退休制度改革和劳动法修改工作以及法治化进程做好理论准备。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远围绕“中国老年人权利理论的历史、现状及未来”这一主题梳理和总结了老年人权利保障研究的重点成果,阐述了我国法学界建立的老年人权利法律保障的基本理论框架。我院本科生王欣茹以武汉市常青花园、万松园社区为调研对象,对城市社区老年人医疗保健服务的法律保障进行了研究,创新性提出老年人社区医疗保健权利的概念,并分析了该权利保障的前提、困境和路径。

在评议环节,魏春燕副教授对本次发言进行了一一点评,并相应地指出学者们研究报告中的优缺点。我院韩桂君教授也针对发言进行了点评,她以“常回家看看”这一传统观念为引,提出了两点看法:一是我们应从宏观与微观两大方面看待老年人问题;二是社会制度背后有伦理道德的选择,只有把个人养老是子女责任还是国家责任分清,才能在经济、日常照料、精神慰藉这三方面提供老人较为全面的服务模式。

养老模式的探索环节学术讨论

以“养老模式的探索”为主题的学术交流环节由屈振辉副教授主持。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陈焱光教授提出通过实行准市场化、遗产税制度和互助机制纾解居家和社区养老困局的思考。鲁晓明教授肯定以房养老模式,呼吁立法机关进一步完善房屋居住权和反向抵押权的相关规定。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李艳军认为,我国农村养老金标准与人均可支配收入严重不符,实行普惠制养老模式具有必然性,但也要考虑参保意识、收入偏低无力购买保险与信任感不足的问题。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姜腊以健康中国战略与我国人口年龄现状为引,提出我国失能半失能的新型老龄化问题,并从面临的挑战、政策支持状况及经验启示三个视角切入,突出了家庭在长期护理方面的核心地位。我院硕士研究生金安琪从武汉市人口老龄化现状出发,立足“互联网+”的发展背景,提倡新型社区居家养老模式。鉴于农村老龄化更为严重的现实,我院硕士研究生闫晓琳阐明农村社区居家养老的积极意义,并表达对国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解决“老有所依”问题的期望。

在评议环节,朴成日副教授表示,各位发言人提出的诸多我国目前养老存在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政府投资和监管问题、养老院护理员素质问题、老年人性格变化问题、城乡收入水平差异导致养老待遇差异问题、传统养老意识与当今养老文化冲突问题,并与他们探讨了听取过程中产生的一些疑惑。

韩桂君教授总结致辞

会议最后,韩桂君教授作总结致辞。她指出,公民有受到国家保障的权利,国家与政府则必须担当大任、选贤任能,调动各方资源力量以真正解决老龄化这一重大问题。她表示,今天各位发言者的报告内容为养老问题未来的研究提供了很多新的方向和具体领域,收获颇丰,希望各位使自己的研究更进一步精进,为老年人权益保障事业作出更多贡献。

研讨会现场

本次论坛至此圆满结束。

 

(源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