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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悦读会”第四期圆满举行
发布时间:2018-06-22 编辑: 浏览: 2590次



2018年6月21号下午,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悦读会”第四期读书交流活动在我校文澜楼208教室成功举行。本次活动的交流主题为“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专题”,徐智华教授出席和指导了本次读书会,博士研究生潘胜莲,硕士研究生张亚娟、邵晶晶、刘学申、田力扬等2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本次读书活动由2016级硕士研究生张亚娟、刘学申、邵晶晶和田力扬四位同学进行汇报。他们分别从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前沿问题出发,深入探讨了在劳动合同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徐智华教授依次做了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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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进行报告的是张亚娟同学,她报告的主题是“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研究”。张亚娟同学以“阿里巴巴公司与丁佶生劳动纠纷案”为引,提出用人单位能否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接下来重点论述了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涵义解析和法理基础,并对严重违纪的主体和程度做了认定。同时对于我国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立法现状与适用问题做了具体的阐述,在借鉴国内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的完善建议。报告结束,徐智华教授肯定了张亚娟同学提出的具体完善建议,在此基础上又提出在解决我国的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困境时,重点在于立法完善,尤其是对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劳动法》第25条要进一步完善。

第二位进行汇报的是刘学申同学,他汇报的主题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困境与对策”。他首先分析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现状,提出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保险基金缺乏有效的管理和运营、养老金数额偏低、难以保证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等问题。在对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入的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若干解决途径,这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权和老年人生存权具有重要的意义。徐智华教授对此也提出了高屋建瓴的意见,她认为我国农村老年人的生存现状,是需要我们重点关注的问题。徐教授建议,在研究的过程中应该关注“十九大文件”中关于农村问题的政策建议,可以寻找合适的试点区域,利用大数据调查研究我国农村老年人的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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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汇报的是邵晶晶同学,她汇报的主题是“退休再就业人员工伤认定问题研究”。邵晶晶同学从大数据着手,分析了我国的老龄化现状,以及我国的劳动人口逐年下降的问题,提出鼓励“退休再就业”这一缓解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的方法。但是由于我国《劳动合同法》未对退休再就业人员作出法律规定,且在实践中存在着诸多退休人员的劳动争议案件,因此,对于退休在就业人员的保护就显得尤为必要,尤其是在工伤认定方面。她在分析了我国退休再就业人员工伤认定的困境的基础上,提出了退休再就业人员工伤权益保护的具体思路。徐智华教授提出,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究竟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但由于目前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界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意见,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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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进行汇报的是田力扬同学,他汇报的主题是“劳动者留置行为的评价与规制”。他提出劳动者的私力救济能力有限,且法律对于私力救济缺乏正确的指引,导致在实践中,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存在盲目性,一些自损式、暴力式的维权方式频繁发生。从13年至今,我国关于“劳动者留置”争议案件逐年增加,劳动者留置行为的现状也越来越紧迫。由于司法上对于劳动者留置行为的不同评价,导致劳动者的留置行为陷于困境。他提出要对劳动者的留置行为进行规制,寻找理论支撑,明确其正当性的判断标准以及行使要件等。徐智华教授肯定了其选题的创新性,给予了很高的期待,但是也提出在研究的过程中,要对劳动者留置权的特殊性进行深入分析,明确其和民商法中留置权的区别等。

“悦读会”最后,徐智华教授对本次读书会进行了总结,她肯定了同学们对于热点问题的探索能力,认为今天的汇报紧抓时代脉络,深入联系劳动法领域的核心热点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有思想有深度的意见,希望同学们能够进一步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有针对性的对内容进行进一步完善。


                                                                                  (责任编辑:田力扬  侯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