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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课堂纪实:996工时法律问题分析
发布时间:2019-05-12 编辑: 浏览: 2380次

2019年5月8日下午,我校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中心主任、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徐智华教授在文添楼316教室,对2018级经济法研究生进行了第十一周社会法授课。本次授课的主题为“996工时法律问题分析”,博士研究生苏炜杰和2018级全体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课程的学习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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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课程的授课方式为:硕士研究生分组讨论后进行课堂展示,尔后由老师进行指导与点评。本次课堂讨论的主题是“996工时法律问题”,“996工时”多存在于互联网等行业,当前已引起我国社会各界对“996工时”的密切关注与热烈讨论。“996工时”的违法性何在?社会各界人士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社会法第八小组的同学们紧紧围绕“996工时的违法性”,在经过深入的调查与分析后,在课堂上展开了精彩的讨论。在具体探讨该问题时,首先由组长陈心心同学对“996工时”进行了背景介绍,在理论基础上对此类社会现象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从法律视角出发,提出思考——我国的周标准工时已与发达国家处于同一水平,工时基准较低,为何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八小时工作制却大打折扣呢?针对以上问题,左游智同学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进行了深入分析,徐智华教授也对其讲解中提出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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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王颖珠同学具体从劳动者的休息权与健康权这一方面,对996工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相关分析。其中对于“深夜消息未回被辞退”这一现象,徐教授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企业要严格执行《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职工也要学会爱惜自己身体。健康不易,且行且珍惜。”在谈及996工时盛行的原因时,王颖珠同学按照讨论提纲从劳动者,企业,社会和法律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徐教授与各位同学就法律方面的原因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徐教授认为:“谈及996工时盛行的法律原因时,执法监督不足的问题应当首当其冲。执法监督不足,由此导致对相关企业的惩罚力度不足,劳动者过劳现象才愈演愈烈。而且,现下的工会未能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苏炜杰博士认为,救济力度不足是996工时盛行的主要原因,现在社会劳动者本身就业压力大,救济力度的不足直接导致劳动者不敢轻易迈出维权第一步,导致其后续保障难以实现。章程同学,孙浩天同学和王东方同学也积极的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与观点。最后,李飒飒同学从工资方面对996工时存在的薪酬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经过本次课程的学习,大家对实践中966工时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有了深入的认识,对我国的劳动法的工时规定及劳动保护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思考。课程最后,徐智华教授表达了对我国劳动者过度劳动的担忧,提出改变我国劳动者过度劳动现状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倡导同学们结合社会实践中的热点问题学习和研究社会法理论问题。本次课程,圆满结束。
(责任编辑:侯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