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夏瀛洁 李西霞
摘要: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目前民法总则制定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民法典进入实质性编纂阶段。民法典 编纂应如何回应现实关切,使市场经济下的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关系规范化与体系化,是民法典编纂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基于我国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 现实分析,在研究德国与意大利民法典关于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立法实践的基础上,提出我国民法典编纂应在民法典总则中增加与人身有关的法律行为制度; 在总则之下的合同编,增加雇佣合同为《合同法》之有名合同的一种类型,同时将劳动合同制度作为雇佣合同制度的特殊规则,使其具有民法契约法基础,由此使 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关系规范化和体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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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编纂应回应现实关切_使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规范化与体系化_宋夏瀛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