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9日,由清华大学法学院主办、江苏金汇人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纪念《劳动合同法》颁布十周年暨海峡两岸劳动合同(契约)法”专题研讨会在清华大学举行,我校徐智华教授应邀参加此次会议,与来自海峡两岸共五十余位代表围绕劳动合同(契约)法颁布以来的实践与发展问题进行了交流和研讨。
此次专题研讨会分为五个单元,各位与会代表围绕《劳动合同法》理论与实践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精彩的发言。徐智华教授在第一单元作了题为《劳动合同解除制度的缺陷和完善——以用人单位为视角》的主题报告,在报告中徐智华教授分别对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性裁员的制度缺陷进行了说明,在借鉴法国、英国和我国台湾地区过失性解雇和非过失性解雇制度安排的基础上提出:要通过完善试用期录用条件、完善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必要程序等措施来完善过失性辞退制度,通过对预告期的调整完善过失性辞退制度,通过区分个别裁员与集体裁员、制定经济性裁员适用的最低标准来完善经济型裁员制度。
为时一天的专题研讨会内容十分丰满,交锋热烈。在讨论阶段,内地代表均分别与来自台湾的林良荣教授、侯岳宏教授、林佳和副教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本次研讨会产生了一本高质量、高水平的论文集,供学界继续参考研究。研讨会收获颇丰,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