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南湖畔杨柳依,文澴楼内群英汇。2019年5月9日下午,由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举办的第十一期“悦读会”在我校文澴楼429教室顺利召开。本活动作为社会法学科博硕士学术交流平台,一直定期举办,促进了我校社会法学科的发展与人才的培养。本期研讨会围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热点问题展开交流,由博士生潘胜莲、苏炜杰、杨翔宇主持,硕士生刘学申、田力杨、张亚娟、邵晶晶、卢婷分别做了主题汇报,我中心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徐智华教授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总结和点评,硕士生侯晓辉、焦孟莉等十余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议。
报告人:刘学申 2016级社会法方向硕士研究生
硕士生刘学申同学分享的主题是《我国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研究》。从农村社区居家养老的基本情况与可行性分析入手,对我国现阶段农村社区养老模式发展的实践和立法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借鉴了域外的经验,提出了完善这一模式的思路。汇报完毕后,博士生潘胜莲针对刘学申同学汇报中出现的法学内容过少的问题,提出在原有框架的基础上,增加法学基本理论与法制对策的建议。博士生导师徐智华教授进行了点评,肯定了刘学申同学选题的合理性,认为对养老问题进行研究,是社会法为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提供的制度支撑与法治保障,具有相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报告人:田力杨 2016级社会法方向硕士研究生
硕士生田力扬同学同样将研究范围集中于养老这一热点问题上,报告的主题是《居家养老服务的困境与法律对策研究》。该汇报首先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与法理基础,而后进行了历史回顾与现状分析,并借鉴域外经验,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对策。博士生潘胜莲结合自己的研究与调研经历提出,实践中社区依赖财政拨款,自主性较弱,养老资金的筹措是否存在更为有效且可持续的方法还是需要探索的。博士生苏炜杰指出,可以在国外相关网站上搜集最新资料为研究提供支撑,并注意对社区养老与居家养老的关系进行分析。博士生导师徐智华教授对田力扬同学的选题进行了褒扬,同时也指出,文章的题目还有待商榷,并针对文中是否保留香港地区的经验借鉴问题,进行了文章内容上的调整。
报告人:张亚娟 2016级社会法方向硕士研究生
硕士生张亚娟同学研究的主题是《“严重违纪”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研究》。以《劳动法》第25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对“严重违纪”的规定为切入点,分析了“严重违纪”的法理基础和认定困境,借鉴域外经验,提出了相关的完善建议。博士生潘胜莲对张亚娟同学的选题进行了赞扬,认为硕士阶段进行研究时,应该着眼于某一具体的问题,题目要窄,切忌泛泛而谈。博士生导师徐智华教授对张亚娟同学的写作方式给予了肯定,认为运用案例分析法进行研究能够发现实践中存在的真问题,在此基础上才能写出高水平的文章。同时,理论层面上需要更加深入。
报告人:邵晶晶 2016级社会法方向硕士研究生
硕士生邵晶晶同学分享的主题是《超龄劳动者劳动关系认定及权益保护研究》。她从实践中存在的超龄用工现象出发,对超龄劳动者关系认定进行了理论分析,并结合具体的争议类型,提出了完善建议及相关制度的构建思路。博士生导师徐智华教授指出,对超龄劳动者保护问题进行研究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但应注意加强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的理论深度,如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分等问题,同时还可以借鉴其他学科领域内的相关知识,丰富文章内容。
报告人:卢婷 2016级社会法方向硕士研究生
硕士生卢婷同学报告的主题是《对我国劳动立法之推定解雇制度的审视与思考》。卢婷同学以推定解雇制度为依托,总结出了实践中产生的争议,并从劳动立法层面对完善这一制度提出了建议。博士生导师徐智华教授充分肯定了卢婷同学的研究内容,认为该文展现出了其较强的理论功底与文字驾驭能力,逻辑结构严谨。同时指出,在研究中应当注重必要的定量分析,将“智慧化、大数据、共享经济”与社会法研究相结合,紧跟时代热点,将新型研究工具运用于论文写作中。
徐智华教授对五位同学的选题均予以赞赏,问题意识突出,能够围绕时代热点更好的从事法学研究,此外,徐智华教授对参与本期研讨的学子进行了勉励,认为青年时期正是思维活跃的阶段,要多读书、多思考,在学术上严格要求自己。思想必定是在与人交往中产生,而在孤独中进行加工和表达。至此,本次活动圆满落幕。
编辑:杜楠楠 金安琪